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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省內遴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能源局啟動第五批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省內遴選,聚焦先進可再生能源等方向,要求技術裝備已完成研制并具備工程應用條件,申報材料須于2025年3月10日前提交。......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第五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省內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應屬于國內率先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批量取得市場業(yè)績的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裝備,包括前三臺(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tǒng)、基礎材料、軟件系統(tǒng)等。
(二)申報項目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助力構建新型能源體系為導向,重點聚焦先進可再生能源、新型電力系統(tǒng)、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綠色高效開發(fā)利用、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氫能及其綜合利用、能源系統(tǒng)數字化智能化、節(jié)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報項目技術裝備應已完成研制,并具備工程應用條件。依托工程應已落實項目建設前置條件,具備一年內簽訂正式供貨合同、兩年內正式開工條件,且工程建設周期可控。
(四)鼓勵燃氣輪機、關鍵零部件、基礎材料、專用軟件等技術裝備,通過首臺(套)應用促進技術攻關和示范,填補相關領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報程序
(一)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原則上由用戶單位牽頭聯合研制單位申報,尚未確定依托工程的技術裝備,由研制單位根據技術裝備突破情況申報,并按要求報送《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請報告》所列附件,網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二)各設區(qū)市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qū)的申報工作,各設區(qū)市申報項目不超過5個,經各設區(qū)市初審匯總后報送我局。中央企業(yè)集團申報項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設區(qū)市能源主管部門的支持申報函,不占用屬地名額。
(三)寧波作為計劃單列市,自行組織評審和申報,相關情況同步報省能源局。
(四)申報項目以單個技術裝備為單位,禁止打捆申報。每個申報項目原則上用戶單位不超過3家,研制單位不超過5家。
(五)申報單位應嚴格按有關要求填寫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并可追溯核實,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yè)秘密。
(六)我局將按照公正、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把審查結果在浙江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溝通一致的項目推薦上報國家。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推薦函(正式公函,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光盤刻錄,參考格式見附件)。
2.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電子版包括WORD文檔和PDF掃描文檔,光盤刻錄,每個項目不超過30M)。
(二)報送時間及方式
1.請于2025年3月10日前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將推薦函及申報材料寄送浙江省能源局。
聯系人:崔杰粲;聯系電話:0571-87067765;
電子郵箱:cjc@zdpi.org.cn;
郵寄地址:浙江省能源局杭州市西湖區(qū)省府路8號;郵編:310012。
2.推薦函及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附件:關于推薦××等×個項目申報第五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函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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